第14章 写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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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薛忠铭以为江澈会很为难,会很纠结,没想到他直接同意了。

  很快,双方达成了共识。

  江澈个人的唱片约签在索尼音乐,时间3年,每年至少出一张唱片。

  不同于组合F4的5年和15%的分成,当然,现在分成提升至25%了。

  江澈只签了3年,分成拿15%。

  这是个人能拿到的很高的分成了,还是看在他人气正旺的份上。

  组合里的分成还得除以4,算下来其实也不高。

  当然,组合的专辑更受欢迎,卖的更好。

  换一个新人,那就是3%或者5%,看公司对你的重视程度。

  当然,版权那是想都不要想的。

  不过,江澈这个合约还得看他第一张个人专辑的市场表现。

  要是达不到要求,他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就没了,其余条件不变。

  怎么说他也是个当红大明星,不纠结版权那就是正常合同,也没有业绩要求。

  合同签完,江澈放下笔。

  “合作愉快!”薛忠铭主动伸手。

  “合作愉快,还请薛总监多多关照。”

  接下来江澈要自己创作歌曲,公司还会为他收录歌曲。

  《痴心绝对》也会被放进新专辑中,但不会作为主打歌,不会像周鱼民的新专辑那样敷衍。

  说是有三个月的时间,其实算下来时间很紧。

  除了《痴心绝对》,至少要录9首歌,还要拍三到四个MV。